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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药品零售价大幅降低

平均降价幅度约30%
2000-07-06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陆彩荣 通讯员 邓 敏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5日电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:为减轻社会医药费不合理负担,日前,国家计委发出通知,大幅降低了部分中央定价的国产药品零售价格水平。

据悉:此次降价的药品主要是常用抗生素等类药品,包括头孢拉定、头孢曲松钠、雷尼替丁、拉西地平、盐酸拉法新、尼美舒利、泛昔落韦、单峰纯长效胰岛素、干扰素等9个品种,共57个规格,平均降价幅度约30%,降幅最大的达到60%多,每年可减轻社会医药费负担约8亿元。

国家计委在《通知》中要求,各地要加强对政府管理药品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发现药品流通差率和折扣过大、实际价格低于规定价格较多的,要及时予以调整。

国家计委有关人士指出,此次降低部分药品价格的主要原因,一是近年来原料药价格下降、企业生产规模扩大,生产成本下降较多;二是随着生产厂家增多,市场供求形势发生变化,竞争日益激烈。今后,国家计委将对政府定价的药品价格进一步加强跟踪调查,不断挤压药品折扣空间,适时降低药品“虚高”价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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